淄博市医学会

淄博市医学会

会员登录

忘记密码?

密码找回

当前位置:主页>医学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医学鉴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3-08-05 22:28:27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由医学会组织实施。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三方其中一方对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于收到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均可以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在收到调查诊断之日起60日内任何一方没有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可以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一、鉴定所需材料

  (一)申请方提交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

  定申请书;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

  (三)受种者健康状况、知情同意告知及医学建议等预防接种有关记录;

  (四)与诊断治疗有关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五)受种人死亡的需提供尸体检验报告书;

  (六)疫苗接受、购进记录和储存温度记录等;

  (七)相关疫苗批次检验合格或者抽样检验报告,进口

  疫苗还应由批发企业提供进口药品通关文件,疫苗外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八)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关系

  证明(居民户口本、结婚证等)、姓名认证、接种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疫苗生产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九)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等。

  二、基本流程

  (一)申请方提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

  定申请书等材料;

  (二)申请方缴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三)受理鉴定申请;

  (四)各方当事人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五)当事方随机抽取专家;

  (六)参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定会

  (包括受种人接受现场查体);

  (七)申请方收取鉴定书。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收费标准为3500元/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283号)。缴费方式为转账(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2208 1142 0529;户名:淄博市医学会)。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5日内向申请方发送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相关当事方;自收齐各方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情况特殊可延长至90日;于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

  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淄博市南京路121号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门诊楼2楼2502室。

  (二)电话咨询:0533-2300920。